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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26-01-0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明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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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2月29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窦朝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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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工作,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系统部署8个方面重点任务,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宁夏行动,也是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的战略举措,为宁夏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乘势而上、阔步前行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引领全区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团结奋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新篇章。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全会精神上来,从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国内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的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找准找实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宁夏检察实践。

  会议从四个方面就全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要以检察履职更好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依法打击破坏产业发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和商标权等犯罪,探索完善数据知识产权、新型商业秘密等新业态司法规则。服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聚焦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等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深化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打好协同保护“组合拳”。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针对陆港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物流等领域可能出现的法律新问题,研究针对性司法保障举措,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外纠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要以检察履职更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办理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领域案件,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劳动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开展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推动解决家庭监护、控辍保学、网络监管等方面治理漏洞,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实质性运行,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下访、公开听证等制度落实,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持续传递司法温情。

  要以检察履职更好服务美丽宁夏建设。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持续加大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打击力度,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有力有效保护生态安全。统筹推进生态保护治理修复,着眼服务保障“一河三山”生态基准线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深化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综合治理”检察监督新格局,依托“一示范区三基地”,着力修复受损生态,积极助力环境治理。持续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用好“府检联动”机制,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生态检察对接协作,进一步凝聚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合力,协同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构建生态法治新安全格局。

  要以检察履职更好服务平安宁夏、法治宁夏建设。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一体加强“三个管理”,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意识形态领域犯罪,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侵权等犯罪,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推进网络空间协同治理。

【作者】:杨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